发布时间:2015-06-30 10:09 我要投稿
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消化存量,支持住房合理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濮阳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团购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银发〔2015〕98号),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建〔2014〕119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5〕48号)文件以及《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濮政〔2015〕17号)。
二、团购对象
市城区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居民。
三、团购房源
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预(销)售条件的市城区商品房。
四、团购程序
(一)2015年5月31日前,市房管中心对符合团购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位置、户型结构、优惠价格等内容,调查摸底,予以公布。
(二)华龙区房管局负责组织华龙区、工业园区城区报名工作;高新区房管局负责组织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区报名工作;中原油田工会负责组织中原油田报名工作;市房管中心负责统一汇总工作。
(三)市房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团购单位与项目单位对接,开发企业提供的团购优惠价必须低于今年以来的项目商品房成交均价,然后进行公开竞价,双向选择,监督签订团购协议,加强团购资金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四)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中心、市城区金融机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新政策。
1.放宽贷款购房首付条件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为40%。对购买首套改善性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2.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
对于拥有一套普通自住房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对拥有1套自住房并已结清原有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降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中原油田职工按中原油田公积金政策执行。
3.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
五、团购时间
2015年6月20日开始认购,8月31日截止。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参与团购的意见》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uyang.yuduxx.com/kaifa/196673.html,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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