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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9月份清丰县商品房销售4039套销售金额达22.62亿元

[摘要]一是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定期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督导检查,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严把资金拨付关,确保专款专用,从源头上预防“烂尾楼”、“一房多卖”等问题,严防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发生。二是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紧紧围绕“...


   一是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定期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督导检查,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严把资金拨付关,确保专款专用,从源头上预防“烂尾楼”、“一房多卖”等问题,严防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发生。二是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紧紧围绕“住房不炒”定位,严格按照《濮阳市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十条措施》,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三是积极化解问题楼盘。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对每个楼盘、每个问题进行深入研判,现场督导施工进度,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四是优化服务环境。坚持服务企业十不要,实行即时办结、一次办结,设立绿色通道,通过特事特办、电话微信预约等方式,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元至9月份,全县完成商品房销售4039套,销售面积47.7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2.62亿元。其中住宅销售3620套,销售面积45.39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1.18亿元;农民进城购房3305套,销售面积41.4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9.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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