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9 09:34 我要投稿
8月8日,清丰县公共法律服务协会在清丰县正式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尹江波当选为协会首届会长。据悉,该协会是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协会。
公共法律服务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清丰县法律服务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行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有利于实行司法行政与行业两结合管理,有利于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弥补目前因行政管理规章不完善带来的管理手段缺失,从而促进清丰县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据悉,清丰县公共法律服务协会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协会以每年71万元(不含对乡镇调解员的补贴)的价格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向法律顾问中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按照平均每人每天200和100的标准支付值班费。协会还制定了智能考勤和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了远程多点定位考勤和与待遇挂钩的三率考核制,并装备了两辆公共法律服务专用车,专门用于接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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