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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通过验收

[摘要]12月20日至21日,中华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一行对我县“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领导刘兵、赵建国、杨理宏、冯海民、岳春青等陪同验收。 20日下午,在清丰好人馆会议室召开了验收汇报会。验收组人员观看了专题片,并听取了我县中华诗词之...

    12月20日至21日,中华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一行对我县“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领导刘兵、赵建国、杨理宏、冯海民、岳春青等陪同验收。

    20日下午,在清丰好人馆会议室召开了验收汇报会。验收组人员观看了专题片,并听取了我县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汇报。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兵在汇报中说,自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目前诗词吟诵和创作活动在清丰县已蔚然成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诗词之乡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县委、县政府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继续巩固和扩大诗词之乡创建成果,全力推进诗词之乡创建工作迈向新的台阶,让诗词成为承载清丰厚重底蕴的重要标志,成为促进清丰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力量。

    验收组先后深入到廉园、曹园、叠翠园、亿洲书画院、明月湖小学、诚睦路小学、和谐社区、单拐革命旧址、清丰县委党校、马村乡孟家村等地,对我县诗词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诗词“六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李文朝会长边看边指导,现场给我县诗词爱好者指出语病,提出宝贵意见。

   验收组对我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经验收组开会研究,一致认为,清丰已经达到验收标准,决定授予清丰县“中华诗词之乡”称号,同时授予冀鲁豫革命旧址纪念馆和明月湖小学“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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