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随着一声巨响,位于
南乐县与河北省大名县交界处的、一处二硫化碳化工厂的烟囱轰然倒塌。这标志着南乐县环保局、梁村乡政府、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与大名县有关部门联合环境整治取得了成效。
该二硫化碳化工厂一半建在南乐县,一半建在河北省大名县,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和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当地群众深受其害,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当地群众屡次举报,而该化工厂总以边界权属不清为掩护,逃避处罚。两次被取缔,依旧在生产。面对这样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南乐县委、县政府联合河北省大名县政府硬起手腕,克服两省地界执法困难等难题,依法依规、坚决执法,还群众一片蓝天碧水。
近年来,南乐县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治理,不仅把环境保护工作当作一项硬任务来抓,更作为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
民生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该县先后开展一系列环境整治行动,把日常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敢于碰硬,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震慑和惩处了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成为推动
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绿色盾牌”。
严监管重问责。该县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实行“蓝天绿水”集中执法攻坚行动。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对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严惩不贷,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保驾护航。同时,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工作失职、渎职、执法不当,出现过错、使业主受到经济损失的,引起人民群众不满的,对违反环保“六不准”的,严肃查处。
高额奖金鼓励民众参与环境违法举报。今年3月28日,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将向县内河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化工残液等危险废物,企业非法偷排、漏排废水或废气等环境违法行为列入有奖举报受理范围。对发现向县内河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化工残液等危险废物的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发现企业非法偷排、漏排废水或废气的举报内容,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公众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开通“民声直拨台”,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该县依托县督查局专项查办室,组建“民声直拨台”办公室,公布反映问题的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和来信地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受理群众反映的各方面突出问题。环境保护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在该平台开始运行的短短几天内,就受理相关投诉10余起,有效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和积极性,打击了危害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
高压态势之下,该县环境治污取得了良好成效,一大批热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截至目前,该县共拆除小颗粒、小助剂、小化工等重污染企业53家,拆除草辫加工行业漂染池7个,对影响县内河流水质的9家化工、屠宰等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治理燃煤锅炉28家,对影响河流水质的5处149个鲶鱼塘实行清池禁养、封堵排污口。
《《濮阳日报》2015-10-30三版——南乐县动真碰硬重拳治污》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uyang.yuduxx.com/nanle/270375.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