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0 09:38 我要投稿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濮阳市委巡察工作办法(暂行)》,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15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对开发区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常规巡察。
一、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巡察组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大工委、政协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审判庭、检察室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为巡察监督对象,延伸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办)党政正职。重点盯紧县级干部、乡(镇、办)党政正职,区直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权和人事权单位的“一把手”,重要岗位的科室长,发现问题,查处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在监督内容上,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对开发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同时,紧紧盯住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重点事项,紧紧盯住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寻租腐败等重点问题。
在信访受理范围上,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大工委、政协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综合审判庭、检察室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办)党政正职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各类违法问题。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开发区相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负责办理和解释。
二、反映问题渠道
值班电话:8550006
举报手机:18939359162
电子邮箱:zgpyswxcz04@126.com
邮政信箱:濮阳市93号-4号信箱
举报箱位置:开发区办公楼一楼
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短信的时间为:8:00-18:00(节假日除外),巡察结束后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关闭,不再受理举报。
濮阳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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