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濮阳新闻 > 开发区新闻 >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摘要]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 “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

“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占地位置: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胜利路与濮水路交叉口向南900米路西,联众化工现有厂区南侧

投资和:6000万元

工程规模: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

项目备案:豫濮经技制造[2015]13511

二、建设项目完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风险如下:

   (1)废气

包括二段反应不凝气、无组织废气、锅炉烟气等。

Ⅰ、二段反应不凝气:工程二段反应后产生的物料排入汽液分离罐进行气相、液相分离,气相经冷凝器冷凝后回收烷烃分和过量氢气以及少量硫化氢,冷凝器采用7℃冷却水深度冷凝,冷凝过程中会有少量不凝气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Ⅱ、无组织废气:包括装置区和罐区两部分。物料和产品均采用带压卧罐储存,罐区小呼吸可忽略不计,罐区无组织主要来自装卸车过程挥发;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主要是反应器、管道、阀门等连接处泄露造成的挥发;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Ⅲ、锅炉烟气:本项目使用生物质锅炉为生产线供热,锅炉燃烧过程会有烟气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2)废水:主要包括原料切水、装置区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污。废水产生量较小、成分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石油类。

   (3)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均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物料泵、循环冷却塔、冷冻机等。

(5)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本项目界区内危险化学品数量超过GB18218-2009标准中临界量,构成重大危险源,故判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及效果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报告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主要有:

(1)废气处理措施:

Ⅰ、不凝气处理措施:本次工程不凝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热值较高,可燃性强,工程通过现有工程不凝气管道输送至中原乙烯火炬焚烧处理,污染物最终转化为CO2、H2O,污染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

Ⅱ、无组织废气防范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罐区和生产区,罐区物料和产品均采用加压卧罐储存,有效降低小呼吸排放,装卸车过程及生产区挥发气通过强化安全、规范操作及相关管理措施以降低其排放。

Ⅲ、锅炉烟气防范措施:本项目使用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

以上废气经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及效果: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小、成分简单,通过厂内现有管网输送至中原乙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中原乙烯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余量可满足本项目需求,废水处理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其中COD50mg/L、氨氮5mg/L)后经中原乙烯现有管道排至金堤河。通过上述处理措施,项目废水不会对中原乙烯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对区域水系的贡献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水系的现状。

(3)固废治理措施及效果: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均交由提供厂家再生处理,而后循环利用。本项目无固废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措施及效果:经初步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我国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值水平,为此企业将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严格执行环评和安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其环境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范围。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厂址周围企业职工、居民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该项目的所有公众。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以上环境问题,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同时,欲举行有关职能部门和周围公众参与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希望周围群众积极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部分事项如下:

①您认为项目区域目前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处理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③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理由;

④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建议和意见?

以上仅是征求公众意见的部分内容,如果您对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有更多的看法,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与企业积极协商,共同解决周围群众关心的问题。

五、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共计十个工作日内到企业安环部查阅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电话:0371-65829955,Email:844694485@QQ.com,联系人:李工

建设单位: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胜利路与濮水路交叉口向南900米路西,电话:0393-4606125,联系人:明银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有: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公众还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届时欢迎您的参与和指导。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2015年10月13日。

 

建设单位: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C4、C5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uyang.yuduxx.com/kaifa/25216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