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5 11:04 我要投稿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为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促进诚信自律经营,清丰县四举措开展餐饮服务单位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下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队、所结合自己辖区餐饮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有计划加以实施;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广泛动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迅速投入建设工作;要对建设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全县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是结合许可,引导实施。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与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提前介入指导,督促其优化场所布局,达到“明厨亮灶”的要求;对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本着分级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业态、经济实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提出“明厨亮灶”改造意见,引导其利用换证改造时机进行“明厨亮灶”建设。
三是典型示范,注重实效。选择不同业态、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先行,指导其按照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通过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明厨亮灶”实施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和鼓励,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明厨亮灶”工程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单位积极联合,有效拓宽工作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明厨亮灶”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公众消费,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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