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14 12:11 我要投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制定并印发了《清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领导职责,量化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落实监管,开展重点行业“拉网式”排查。结合“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清锅兜底”行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安全整治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场所、每一个车间、每一个角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下达立即关停措施。并要求各企业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大雨、暴雨期间停产撤人”的规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防雷、防静电、防泄漏工作措施。三是落实措施,加强预警。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预警信息的传送,指导督促各生产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出现大的险情,按规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急措施,争取及时高效处置和应对各类紧急情况。四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宿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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