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4 10:01 我要投稿
2月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邱国让主持会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了会议。胡聚兵、张勇、郭宝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科、室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根据张玉民的辞呈,经过表决,同意其辞去濮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何成存的辞呈,经过表决,同意其辞去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濮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补选赵华甫、邱国让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同意免去何成存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杰海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孙栋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免去孟维光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文铭县农业局局长职务、免去张杰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黄德庆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梁现国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孟维光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文铭为县农业畜牧局局长。会议根据县法院院长张勇的提请,经过表决,同意免去张秀林庆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张忠伟徐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潘全义坝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冯素平执行二庭庭长职务、免去刘效涛文留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郭永杰庆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房朝军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赵同彪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任命申相伟、张永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秀林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张忠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潘全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徐镇人民法庭庭长,冯素平为县人民法院庆祖人民法庭庭长,刘效涛为县人民法院坝头人民法庭庭长,郭永杰为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房朝军为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韩美玲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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