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31 15:34 我要投稿
10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自钦、何占美、谷胡玺、宋俊君、张鸿艺,常委委员苗锐、赵洪杰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拥军,正县级干部蒋景波、法院院长马洪斌、检察院检察长周韶迅、县人大党组成员申进章、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以及12个乡镇人大工作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2015年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元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马颊河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和建设工作报告、组建河南昌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情况报告和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元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建河南昌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情况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表决通过,同意谢恒燕同志辞去濮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同意李社和同志辞去南乐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uyang.yuduxx.com/nanle/26738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