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6 09:47 我要投稿
本报讯(记者王金勇通讯员王振稳)“在创新监督方式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科技监督与制度监督相结合,网上监督与网下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再监督、再检查相结合的方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近日,说起如何创新监督模式,市公安局纪委相关负责人底气十足。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市公安局纪委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相关要求,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认清职责定位,立足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监督机制实现新优化。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两个责任”的落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小组,设置了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专门负责“两个责任”的落实。今年年初以来,该局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专题会议9次,局主要领导对纪检监督工作作出批示累计21次。组建了由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纪检监察队伍,由督察、审计、法制、控申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监督队伍及由各警种、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执纪办案人才库队伍,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办案人才库制度,重新选聘了30名特邀监督员,广泛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及司法、行政和社会的监督,构建了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重新修订完善了5类78项规章制度,通过宣传,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惩戒作用。相继出台《濮阳市公安局监督执纪问责办法》《濮阳市公安局实施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暂行办法》《濮阳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问题线索研判制度和“一案三报告”等一系列监督制度,为各级公安机关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各警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定规矩、建制度,监管部门制定了《监管场所队伍建设若干规定》,网警部门制定了预防职务腐败“五项铁规”,突显了警种部门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狠抓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各项纪律规定和市纪委“两个规定”,以服务窗口、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单位为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了无顶风违纪、无大恶丑案事件发生,民警违纪违法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出现“四风”方面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突出问题,没有发生恶性违纪违法事件。
“三转”工作取得新成效。创新监督方式,坚持“五个结合”,由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带队,在全市公安机关展开地毯式的监督检查,通过列清单、建台账,努力提升监督效能,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该局积极推进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打破各警种之间的业务壁垒,做到数据对接共享,实现对执法过程、窗口服务和值班备勤等的动态、实时、智能监控。
工作作风实现新转变。坚持预防在先、惩处在后,矢志不移抓纪律,驰而不息抓作风,努力树立公安机关新形象。深化廉政教育,该局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各级公安机关累计上党课60余场次;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开展了以“为民、敬业、奉献”为主题的全警敬业行动,在队伍中弘扬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公安大讲堂35场次、各类论坛23场次,组织网友、监督员进警营体验公安生活20余次。同时,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党员干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正风肃纪等活动,通过抓作风促警风,进一步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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