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6 09:58 我要投稿
7月2日,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对6月9日省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审专家组集中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核查情况看,经华龙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中原油田近1个月的整改,大部分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逐步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但在核查中也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对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交办的事项重视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得力,至今未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
1.黄河路水果市场院内生活及建筑垃圾积存,未及时清理;公厕管理较差,污染环境。责任单位:华龙区濮东办;责任人:刘冰、谷双勤。
2.金波市场内规划不合理,摊位乱摆乱放,有活禽现场宰杀现象;小吃摊点卫生不达标、蚊蝇密度大。文明路市场占道经营,地面有大量生活垃圾,存在活禽现场宰杀现象,餐饮店卫生不达标、蚊蝇密度超标。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责任人:祖卫华、李本刚。
3.钻井第二幼儿园(中原油田钻井二公司对面)北侧院内建筑垃圾成堆;“小角楼午托”标牌向里小院内生活垃圾成堆,凉皮加工小作坊锅炉烟尘污染严重。责任单位:中原油田第十社区;责任人:薛儒明、卢次贵。
经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华龙区濮东办及主要责任人刘冰、谷双勤,华龙区大庆办及主要责任人祖卫华、李本刚,中原油田第十社区及主要责任人薛儒明、卢次贵予以通报批评。华龙区、中原油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复审工作,督促被批评单位于7月7日前整改到位。同时,要对上述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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