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13 14:33 我要投稿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吨/年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胜利路北侧(现有工程内部东侧),总投资为6041万元,建设3000吨/年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建设年产3000吨氢化双酚A生产装置及配套的自动化仓库,主要产品为氢化双酚A;工艺技术:项目利用双酚A直接加氢生产氢化双酚A产品;主要装备:循环反应器、分子精馏设备、加氢设备、检测研发设备等。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和生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①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减压蒸馏工段真空泵废气、蒸馏不凝气等,主要污染物因子为非甲烷总烃;②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生活污水、前期雨水;③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含催化剂的残渣、蒸馏残夜等;④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泵、压缩机、冷冻机组等,其声源值在75~90dB(A)。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减压蒸馏工段真空泵废气、蒸馏不凝气等收集后经27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直接排放入集聚区清洗水管网,生活污水、前期雨水和设备、地面清洗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含催化剂的残渣、蒸馏残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经采用合理选用设备、安装消声器、减振、绿化吸收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情况为:环己烷,厂内设置事故废水储池、罐区围堰、消防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厂内设置安全环保部,制定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范围和意见反馈时间
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报告书索取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建设和环评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 建设单位: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化栋 联系电话:18239317365
(二)环评单位: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鹏宇 联系电话:0371-63913759
E-mail:zhengdahuanbao@126.com
七、注意事项
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意见。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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