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7 09:43 我要投稿
濮阳宝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濮阳宝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濮阳宝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投资15000万元,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总长为17.9公里的公共管廊。该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或限制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濮阳宝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成寅 联系电话:13903937133
电子信箱:pygrrl@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昆吾中路129号
邮政编号:457000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工 联系电话:13283818651
电子信箱:769586044@qq.com
传真:0371-23862712 邮政编号:475000
通讯地址: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对项目进行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依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点,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报告书的报批修改,修改完成后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和二次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您的生产生活及周边环境产生哪些有利或不利影响?
(2)您对当地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对目前环境状况有何看法?
(3)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
(4)您对本项目建设有哪些意见、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7、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
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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