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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全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摘要]濮经开环监〔2015〕03号 关于深化全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环境监察中队: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切实保障环境监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根据《濮阳市环境监察责任制暂行规定》(濮环〔2013〕45号)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经开区环...

濮经开环监〔2015〕03号

关于深化全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环境监察中队: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切实保障环境监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根据《濮阳市环境监察责任制暂行规定》(濮环〔2013〕45号)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划分了环境监察责任网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分级负责、全面覆盖。

二、各环境监察中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辖区内的主体网格、单元网格和网格任务及完成时限,签订“环境监察网格目标责任书”。

附件:濮阳经开区环境监察工作责任网格

                                2015年12月11日

濮阳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11日印发       


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网格目标划分

序号

主体网格

单元网格

网格任务

网格责任

名称

责任人

责任人

1

工业区濮水河北

杨学慧

杨学慧  杨克非

分管区域环境监察工作

1、重点污染源监察;2、建设项目环境监察;3、农村及生态环境监察;4、辖区环境投诉案件查处;5、环境违法案件查处;6、环保专项行动开展;7、其他环境监察工作。

2

工业区濮水河南

王迎军

王迎军 张鹏超

分管区域环境监察工作

1、重点污染源监察;2、建设项目环境监察;3、农村及生态环境监察;4、辖区环境投诉案件查处;5、环境违法案件查处;6、环保专项行动开展;7、其他环境监察工作。

3

乡办及城区

张明杰

张明杰 刘  峰

分管区域环境监察工作

1、重点污染源监察;2、建设项目环境监察;3、农村及生态环境监察;4、辖区环境投诉案件查处;5、环境违法案件查处;6、环保专项行动开展;7、其他环境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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