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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缩醛、3万吨甲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缩醛、3万吨甲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缩醛、3万吨甲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缩醛、3万吨甲醛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占地位置: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胜利西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西北角

投资和:5200万元

工程规模:新建年产2万吨甲缩醛生产装置一套,对原有甲醛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产量达到8万吨/年

项目备案:豫濮经技工[2011]00034

二、建设项目完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风险如下:

   (1)废气

包括吸收塔尾气、无组织废气。

Ⅰ、吸收塔尾气:甲醛生产过程中吸收塔尾气中主要含有微量的甲醇、甲醛、CO、CH4和大量的N2、H2、O2等气体。

Ⅱ、无组织废气:包括装置区和罐区两部分。物料和产品均采用立式储罐储存,罐区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过程中储罐内物质的挥发;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主要是反应器、管道、阀门等连接处泄露以及中间储罐呼吸造成的挥发;废气主要成分为甲醇、甲醛。

   (2)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性废水,其中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甲缩醛生产工艺废水全部回用于甲醛生产线。软水站废水盐分较高,属于清净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成分简单。

   (3)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失活电解银块)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物料泵、循环冷却塔、风机等。

(5)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本项目界区内危险化学品数量超过GB18218-2009标准中临界量,构成重大危险源,故判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及效果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报告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主要有:

(1)废气处理措施:

Ⅰ、吸收塔尾气处理措施:甲醛生产过程中吸收塔尾气热值较高,可燃性强,作为燃料进入现有余热锅炉燃烧。污染物经燃烧后最终转化为CO2、H2O,污染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

Ⅱ、无组织废气防范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罐区和生产区,罐区物料装卸车过程及生产区挥发气通过强化安全、规范操作及相关管理措施以降低其排放。生产区加强管理,定期检修,防止跑冒滴漏。

以上废气经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及效果: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小、成分简单,废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经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通过上述处理措施,项目废水得到合理处置,不对会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废治理措施及效果:主要为废催化剂,均交由提供厂家再生处理,而后循环利用。本项目无固废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措施及效果:经初步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我国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值水平,为此企业将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严格执行环评和安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其环境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范围。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厂址周围企业职工、居民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该项目的所有公众。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以上环境问题,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同时,欲举行有关职能部门和周围公众参与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希望周围群众积极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部分事项如下:

①您认为项目区域目前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处理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③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理由;

④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建议和意见?

以上仅是征求公众意见的部分内容,如果您对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有更多的看法,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与企业积极协商,共同解决周围群众关心的问题。

五、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2014年12月29日起至2015年1月14日共计十个工作日内到企业安环部查阅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电话:0371-65829955,Email:844694485@QQ.com,联系人:李工

建设单位: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濮阳市胜利路西段路北(皮革厂院内),电话:13803937051,联系人:陈相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有: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公众还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届时欢迎您的参与和指导。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4日。

建设单位:濮阳市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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