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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硫氰酸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摘要]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年产25000吨硫氰酸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

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年产25000吨硫氰酸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硫氰酸盐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濮阳市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建设“年产25000吨硫氰酸盐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计划生产硫氰酸钠15000吨/年,硫氰酸铵10000吨/年。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6000m2,利用生化公司精细化工厂肌醇装置的部分厂房,并新建部分厂房,项目建筑面积30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主要为土方开挖、土地平整、砂石料运输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工期,并定期洒水,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设备冲洗废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收集后泼洒场区地面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受纳水质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施工期噪声贯穿施工全过程,即在土石方阶段、基础施工和结构施工阶段均会产生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若必须施工时,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报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提前5天公告周边单位居民,夜间方可连续施工。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建筑材料边角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施工人员废弃物品。建筑垃圾要设置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遮盖;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

(1)废气:工程废气主要为反应产生的氨气和食堂油烟废气。产生的氨气经氨气吸收塔处理(吸收效率95%)后,由吸收塔上端排气管排入大气。食堂油烟废气经烟道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工程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起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工程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压滤机、真空泵、离心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和厂房隔声后,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工程固废主要为氨气吸收塔收集的废氨水、脱色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氨水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氨水收集后作为副产品销售,废活性炭委托给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5)风险:本工程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企业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措施和各项管理规定,同时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评价结论

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及相关规划要求,工程生产工艺先进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种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范围以内。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拟选厂址及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濮阳市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子厚

联系电话:13183172967

电子信箱:15203935998@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457000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15333932036

电子信箱:jchb816@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开州路北段绿洲风景西门22号楼11楼 

邮编: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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